廖某原是寻乌县稀土公司的职工,2001年单位破产后生活拮据,一直没有能力前来续保。今年四月,王某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来我局咨询有关退休事宜。因其中断缴费已达6年多,按文件规定,累计中断缴费2年,应按其实际参加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计算缴费年限、计发养老待遇。如不补缴,将大大减少王某的养老待遇。我局工作人员以和谐的语言、热忱的服务态度,耐心地向他解释社保政策,但任凭我们怎么说,老人都想放弃补缴,因为根本拿不出这一万多块钱。通过再三做他的思想工作后,以与老人聊家常的形式,得知老人有两儿一女,但他们生活并不富裕都不愿替老人补缴。我们在征得老人同意的前提下,主动打电话给老人的子女,耐心宣传当前的社保政策和补缴后将得到的实惠,最终得到了他们的肯定、理解、信任和支持,电话里他们由衷地说:“你们能这样替老人着想,我们做子女的就是借钱也要帮老人缴清欠费!”一旁的老人听后流泪了,是幸福之泪,为理解他的子女,也是为社保工作人员的爱心而流的感激之泪……几天后,他的子女就如数补缴了老人所欠的一万多元社保费。老人光荣而圆满地退休了,并于次月领到了足额的养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