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中旬召开的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镇城北村农民中共党员刘富祥荣获“全国四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受到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也是我市唯一此殊荣的农民。
1986年以来,刘富祥坚持采用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山歌形式,编写普法宣传材料,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化作法律的春风吹醒着人们的法律意识,又化作滴滴甘露滋润着村民的心田。
刘富祥为了使自己普法的阵地、简报、宣传栏更有教育意义,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普法过程中,擅长运用生动通俗的语言。他编的简报、宣传栏,让人一看就明白,一读就懂,广大村民乐于接受,达到寓教于学、寓教于乐的目的。刘富祥还善于借助本村的先进典型,把他们中的真实事例编成山歌,宣传教育群众,使当地群众学有榜样,做有示范。
二十年来,刘富祥共编写山歌、快板、顺口溜2600多首,每一首都凝聚着他辛勤的心血和汗水。去年,他专门整理出版了《刘富祥普法山歌1000首》。
刘富祥凭着自己对党组织的深厚感情,凭着对党的普法事业的赤胆忠诚,凭着对普法的一份热爱,在乡村普法的征途上有一份热,发一份光,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用他的实际行动塑造了普法的丰碑。(长宁镇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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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镇老党员刘富祥同志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字号: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07-6-15 21:51 作者: Ray 来源: 寻乌县人民政府网 查看: 39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