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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春风拂城乡

近年来,我县在“和谐平安寻乌”创建工作中,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中心加室站”的组织网络,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平安建设,全县和谐平安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县城乡初步呈现了民主法治、诚信友爱、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喜人景象。

[现导:观众朋友,这里是菖蒲乡会议室,县里的首席调解员正在调处菖蒲乡铜锣村村民刘梅松建房与徐溪村林姓祖坟纠纷案,实施首席调解员制度,是我县保维定,促和谐的一个重要举措。]

加强纠纷调处,不仅是一项措施,也是我县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缩影。两年来,全县各级党政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位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了矛盾纠纷“五级调处”、“首席调解员”、重大矛盾纠纷挂牌督办及销号等工作制度。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901起,调处3671起。杜绝了非正常上访和重大群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建设和谐平安寻乌,组织是保障。两年来,全县各级党政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大胆开拓创新,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建设,建立健全了“中心加室站”的组织网络,即乡(镇)建立和谐创业服务中心、村(居委会)建立了和谐创业服务工作室和创业服务站,并在“室站”设有纠纷调解员、治安信息员、治安巡防员、法制宣传员。大力开展和谐平安“九进”活动,创建了一批和谐平安乡镇、单位、家庭,实现了积小安为大安、以局部平安促全局平安的目标。也创出了我县和谐平安寻乌建设的一大特色。

同时我县政法各部门坚持“黑恶必除、大案必破、盗抢必打、赌毒必追”,开展了一系列的严打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了对刑事犯罪进攻的态势。进一步加大了治安防范的力度,加强了巡特警大队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了“三台合一”报警服务系统和城区监控系统,防控网络更加严密。社会治安出现了“一降一升”的良好势头,即刑事发案下降了18%,破案绝对数上升13%。社会治安持续好转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全县城乡初步呈现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喜人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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