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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供电公司“七大举措”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为了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电网大面积停电等事故发生时,最大限度地保护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电网安全可靠供电,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免遭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供电生产实际,近日,寻乌县供电公司制定了《2008年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据了解,该预案确立了以下七大方面内容:一、重特大事故类别,即包括重大安全事故、特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安全事故三大类;二、设立电力事故重特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机构;三、重特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四、重特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五、事故后应急;六、应急处理预案,即包括输、变、配电事故,电网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施工安全事故,锅炉、压力容器、易燃易爆物品、特种设备、急性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七、其他事项。

通过制定该预案,对防范该公司供电生产场所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人们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促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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